我校于2017年6月11日举行了自主招生考核测试,根据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及各学院考核测试方案,经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我校择优确定以下385名考生获得2017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咨询、申诉或举报,按以下渠道进行。
(1)咨询电话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027-68754231(工作时间)
(2)申诉或举报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027-68754231(工作时间)wdzsb@whu.edu.cn
武汉大学监察部:jwo@whu.edu.cn
点击以下链接查看相应学院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文学院 |
数学与统计学院 <?xml:namespace prefix = "o" /> |
历史学院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哲学学院 |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
国学院 |
生命科学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计算机学院 |
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查询测试成绩(点击登录)
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公示无异议考生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如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且投档分数达到公示的录取分数要求,我校将按照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办法予以录取。
取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且按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要求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2017年6月30日12:00前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反馈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我校向生源省级招办提供调档信息。对于有特殊要求省份的考生,还须关注所在省份2017年自主选拔录取政策,并按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反馈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我校向生源省级招办提供调档信息。对于有特殊要求省份的考生,还须关注所在省份2017年自主选拔录取政策,并按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