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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自主招生使用办法内容公布

时间:2017-09-22 19:31:38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同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12日联合公布自2017年起4校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办法,“综评”信息将作为4校综合评价自主招生录取改革试点、自主招生等资格初审和校测以及普通高考录取专业调剂的重要参考依据。


同济大学

【主要内容】结合同济大学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内容如下:

1.独立探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依据研究性学习经历与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等信息;

2.专业兴趣和学科特长。主要参考学生学科类、科技类等市级及以上奖励(证书),自我介绍及其附件等信息;

3.学习能力。主要参考高中前五个学期的基础型课程成绩(含百分位成绩);自主选修学习情况等信息;

4.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主要依据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等信息;

5.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主要参考学生艺术活动和体育(比赛)等市级及以上奖励(证书)及个人作品等信息。

【使用范围与方法】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中的使用

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报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评价,并折算成一定比例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同时综合评价信息中的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研究型课程和自主选修学分学习情况等作为进入面试的必要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自主招生中的使用

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省(直辖市),要向我校提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初审和面试环节的重要参考资料。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普通高考录取中的使用

在专业录取环节遇到同分现象和考生进校后专业录取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予以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其他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使用

在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时,综合素质信息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校园活动中的使用

在各类具有发掘学生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校园活动中,最后的评价或评奖将参考综合评价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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