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部属师范院校继续在我省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6月24日,报考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考生开始签约。
据悉,签约程序包括报考前签约和录取时签约。为确保免费师范生毕业后有岗有编,报考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考生,填写志愿时须与户籍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发的《贵州省免费教育师范生报考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回贵州省中小学校服务10年以上。签约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至6月26日;签约地点为户籍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各地汇总的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并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有关协议的考生,招生部门不予投档。
免费教育师范生录取后,须与其录取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确认录取时,录取大学将把由师范大学联合制订的,经该校和贵州省教育厅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随同该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录取考生。录取为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考生,需持录取通知书和经本人签字(未满18周岁者须同时由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