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北京外国语大学发布《2016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考生可从3月28日开始至4月22日进行网上报名。5月底将公示初审名单,6月19日在北京外国语大学进行能力测试。
据学校官方网站介绍,此次综合评价招生是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目标,培养高端涉外人才,深入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在录取阶段依据考生的高考和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言文化能力测试(以下简称“能力测试”)两方面的成绩录取考生。考生的高考成绩(实考分)占70%,能力测试成绩占30%,以当地高考满分值换算,形成综合评价成绩。北京外国语大学将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
据了解,综合评价招生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贵州、陕西实施。其中在天津、山西、内蒙古、江西、重庆、云南、贵州、陕西仅招收文科生。
简章要求,报名考生应该具备五个条件:具有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品学兼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三第一学期学业成绩在年级同科类排名前10%以内,并且语文和外语成绩均在同科类排名的前5%以内(省级示范校可适当放宽排名限制);外语学习能力突出,具有浓厚的外语学习兴趣;对国别区域和国际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趋势有浓厚兴趣;高中阶段体能测试合格。
具有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品学兼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三第一学期学业成绩在年级同科类排名前10%以内,并且语文和外语成绩均在同科类排名的前5%以内(省级示范校可适当放宽排名限制);外语学习能力突出,具有浓厚的外语学习兴趣;对国别区域和国际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趋势有浓厚兴趣;高中阶段体能测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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