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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公告

时间:2017-09-22 19:25:44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各位考生:

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即将进行,现将我校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情况公告如下:

1.文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江苏、安徽、山东、浙江招生,统一在南京师范大学进行校考,如果考生省份有统考或联考,考生须参加统考或联考且专业合格。

2.新闻与传播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面向江苏、湖南、浙江招生,江苏考生使用江苏省广播电视编导联考成绩,湖南、浙江考生使用当地省份广播电视编导统考成绩,不再进行校考。

3.新闻与传播学院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面向江苏招生,统一在南京师范大学进行校考。

4.音乐学院舞蹈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统一在南京师范大学进行校考,如果考生省份有统考或联考,考生须参加统考或联考且专业合格;音乐学面向江苏、广东、浙江、湖南、安徽、湖北招生,使用各省音乐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5.美术学院摄影专业纳入美术学类进行大类招生,产品设计专业纳入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进行大类招生,报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的江苏考生统一参加江苏省美术统考,不再进行校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还面向黑龙江、河南、浙江、山东、甘肃、湖南、福建、广西、山西、安徽、内蒙古、辽宁、吉林、云南招生,考生须在当地省美术统考专业合格的基础上到我校在江苏省外设的艺术类校考考点参加我校的美术类校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面向江苏、山东招生,统一在南京师范大学进行校考。

具体考试内容,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录取方式等将于近期公布,请考生、家长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网(bkzs.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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