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
报考生可以根据个人的特长从以下八个专业中任选一报考,录取后不能转专业。
二、选拔办法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学科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组,具体负责选拔工作事宜。
2.初选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和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专家组择优确定初选入围考生名单。其中,化学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择优确定初选入围考生名单。
3.考核
初试:满分100分;初试形式为笔试;初试重点考查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知识。
复试:满分100分;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学习潜力。
复试成绩=考生面试分数/所在组面试最高分数*100
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影像资料保存4年。
4.划线原则
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分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不含末位同分数)择优确定复试入围名单。
复试结束后,根据综合分(综合分=初试成绩*X+复试成绩*Y),分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不含末位同分数)择优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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