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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邮寄材料要求的通知

时间:2017-09-22 19:22:29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福州大学关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邮寄材料要求的通知

鉴于我校目前收到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邮寄材料中,存在部分考生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况,现将其具体要求提示如下:

1.中学推荐汇总表。该表可从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中下载,须由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一所中学推荐多人的,可共用一份汇总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教育局的中学方具有推荐资格。

2.申请表。该表可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中打印,第1-2页须由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第3-6页须由考生本人签字。

3.学籍证明。由考生所在中学开具并加盖公章,须体现考生具有本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户籍证明。需提供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复印件以及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确实无法开具证明的,可使用户口簿复印件代替,但应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须体现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均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考生类别为农村应(往)届者方具有申请资格。

5.成绩证明。含有年级排名的高中三年各学期期末考试(包括模考)成绩列表本人所在页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6.推荐信。应对推荐学生思想品德、家庭状况、成长经历、特殊事迹等情况做详细描述,无固定格式要求,可手写或打印,但须由推荐人签字负责。

7.个人陈述。须手写,1000字左右,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学习情况、能力素质、个性特长及选择报考专业的理由、未来规划及设想等。

请考生根据以上要求对照各自已邮寄的申请材料,如需补充替换,请于5月15日前(以寄件日当地邮戳为准)寄往我校招生办公室。补寄材料请务必逐页写明考生姓名和报名号(15103860200****),以便检索匹配。逾期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来源:福州大学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