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天津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我校对考生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进行了审核,审核过程中坚持“满足条件、优中选优”的原则,经专家组评定,并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383名考生获得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名单会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地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mdgs/)。公示时间2015年4月30日至5月10日。
后续工作安排请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相关通知,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而错过确认时间和考试安排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公示期间若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和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监督电话:022-27403794(纪委),022-27405486(招生办)。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来源: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