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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大2015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9:21:26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加快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我校2015年在浙江省开展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优胜或在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方向有突出表现的浙江省理科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学科类/专业
计划数
招生学科类/专业
计划数
理科试验班类
31
地球物理学类
3
工科试验班
10
生物科学类
5
经济管理试验班
5
电子信息类
10
数学类
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
物理学类
10
核工程类
3
化学类
5
环境科学
3
材料类
5
合计
100

三、选拔程序

1、考生须在中国科大网上报名系统 http://admission.ustc.edu.cn 报名,打印申请表,与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阶段成绩单一起装订成册,于2015年5月8日前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以收到为准)。

2、我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2015年5月31日前登录我校网上缴费系统http://sf.ustc.edu.cn使用工行、建行、中行网银支付报名费用120元整。

3、我校于2015年6月11日组织综合测试,着重考察考生的数学、物理学科基础和创新潜质,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我校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总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生,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录取办法

1、公示合格的入围资格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15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资格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浙江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对投档的资格生高考数学和理综成绩加权,并将加权后高考总分、我校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5:4:1的比例计算综合评价成绩,公式如下:

其中:我校测试满分为1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部科目等级为A者换算为100分,每减少一个A,减5分。

3、我校按资格生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按单项(以我校综合测试成绩、加权后高考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序)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先后顺序。综合评价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应服从专业调剂,否则作退档处理。

五、重要日程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30日前

2、材料审核:2015年5月17日前

3、网上缴费:2015年5月31日前

4、综合测试:2015年6月11日

六、联系方式

地  址:(230026)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大招生办公室

电  话:0551-63602553、63602563

传  真:0551-63603222

电子邮件:zsb@ustc.edu.cn

网  址:http://zsb.ustc.edu.cn

七、其他

1、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提供考生成绩证明,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考生选拔资格,并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力。

2、“三位一体”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我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申诉电话0551-63602591。

3、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执行;本招生办法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