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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保障体系

时间:2017-09-22 19:14:58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作为具有百年悠久历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四川大学历来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做出了“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郑重承诺。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需要,我校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建立和完善资助保障体系,从各方面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基本帮困渠道,勤工助学为重要手段,奖助学金为激励方式,学费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为辅助途径,医疗保险为有效补充(简称“奖、贷、偿、勤、助、补、保、免”)的“八位一体·联动互助”的资助保障体系。现简介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

我校提出了“凡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郑重承诺。自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实施以来,我校共有近25000余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合同总额4亿多元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人数也逐年增加。

2007年起,国家进一步完善了资助政策,实施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其在校期间的学费或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代为偿还。2009年到2013年,我校已有1528名毕业生获得1693万余元的学费补偿金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奖助学金

2007年8月,中央政府出资设立了面向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优秀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和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2000元/人)。2013年,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13307人,总计金额4547万余元,获国家奖助学金学生约占全体本科生的33%。

2、学校奖学金

学校设立学年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和单项奖。每年全校约有35%的学生可以获得学校学年奖学金,随着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不断深化,经济困难学生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获奖比例逐年提高。

3、社会奖助学金

随着学校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我校的社会声誉得到更广泛的认可。在学校的努力下,愈来愈多的企业、慈善机构和个人对我校人才培养事业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我校设置的各类社会奖助学金项目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由1999年的30余项增加到目前的150余项。其中,多项奖助学金就是专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符合评选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1000元-5000元/年的奖助学金资助,特别优秀者可连续受助至毕业。

三、困难补助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表现良好的学生,学校根据其困难程度和学习情况,给予不同等级的困难补助。补助分为特困补助、专项补助、季节性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对于家庭发生突然变故严重影响学业的特困学生,学校给予特困补助。

四、勤工助学

学校设有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多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为数千名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开辟有学生活动中心、学生艺术教育中心、图书馆等勤工助学基地,组建有校园文明监督队、学生宿舍群防管理监督队、国家助学贷款服务队等勤工助学团队。同时,积极拓展校外渠道,我校学生每年通过校外兼职、家教等途径获得勤工助学费近百万元。

五、医疗保险

2009年9月起,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已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学生因病住院和门诊大病发生的符合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学生实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个人门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按规定比例报销。同时,按相关规定,学校鼓励学生在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参加商业医疗保险,通过多种形式的保障手段,形成“科学互补、轻重兼顾”的医疗保障体系,最大限度的维护了日常普通疾病和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利益,提高广大同学特别是经济困难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学校大力探索“受助学生公益社团化管理”模式,努力实现经济资助、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综合能力提高“四结合”的资助工作机制,有效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来源: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