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2号)有关文件精神,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的入学比例,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2014年我校将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户籍学生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工作是在我校本科招生小组领导下,由校招生办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2014年我校农村专项自主选拔招生计划为本年度本科招生总规模的2%,共110名。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将于6月初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招生专业有:数学类、计算机类、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物流工程、交通运输类、数字媒体技术、电子信息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环境工程、安全工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质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资源勘查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以上专业仅招收理工类考生);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类、社会学、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以上专业文理兼收)。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2014年我校主要在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的县级及以下中学开展农村专项自主选拔招生试点工作;考生应为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家庭在农村且高中阶段学习总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政治思想品德优良,勤奋好学,志存高远,自强自立,成绩优异,有培养潜质。
四、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中学推荐的方式,不接受学生自荐。中学应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选拔通知、报名办法、选拔标准和遴选程序,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接受各方监督。
被推荐的学生于4月30日前登陆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fzu.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关闭网上报名系统)。同时下载《福州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申请表》,在班主任综合评价一栏中由班主任对推荐学生思想品德、家庭状况、成长经历、特殊事迹等情况的详细描述,并加盖中学公章。
各中学须于2014年5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寄至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并在封面上注明农村专项自主招生字样,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1.《福州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申请表》(含被推荐学生信息、推荐理由及程序等内容);推荐表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班主任、中学校长分别填写有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盖章。
2.填写完整、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福州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推荐考生汇总表》;
3.学籍证明(所在中学出具);
4.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所在中学出具);
5.考生户籍材料复印件(户口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6.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7. 个人申请陈述(需手写,综合陈述个人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学科兴趣及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1000字以内)。
以上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经中学盖章后依序装订成册,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五、考核入围
学校组织专家对中学和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考核,确定考生入围资格。入围资格名单将于5月份在福州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入选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再另发通知。
六、录取原则
所有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福州大学,学校即可根据所在省份安排的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并按照高考成绩安排专业。
注:①以上成绩均指考生高考原始成绩,不包括各类优惠政策加分。
②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考生需按照省级招办规定的方式填报志愿。
七、监督机制
1.我校招生工作是在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我校将在校招生办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拟确定资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资格。
3.学生以及所在中学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所在中学对推荐工作不负责任或参与弄虚作假,我校今后将限制或取消其在我校的推荐资格,同时提请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对已取得我校预录资格的考生,将取消预录资格;高考录取后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
4.对我校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监察处申诉,申诉电话:0591-22865580。
八、附则
1. 公示无异议的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入选资格考生还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
2.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其它录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福州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3.申请我校农村专项自主选拔的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的相关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22866857,22866851,87893124
传 真:0591—22866857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116
招生网址:http://zsb.fzu.edu.cn
电子邮箱:fdzsb@fzu.edu.cn
十、其它
本招生简章由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关于2014年录取办法有新的变化,则以教育部颁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附件一:福州大学2014年农村户籍学生专项自主选拔申请表
附件二:福州大学中学推荐表
(来源:福州大学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