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三级新同学:
祝贺考入深圳大学,全校师生欢迎你!
现将有关入学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前应办妥相关事项【请提前准备好各种资料的复印件】
1.迁移户口。
●深圳市外的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按有关规定,如入学时不迁移户口,在读期间,学校将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凡要求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管辖派出所:粤海派出所)
●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于2013年9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交至深圳大学保卫部户证室(学生宿舍区篷莱客舍一楼,咨询电话:0755-26534963),逾期不再办理。(注:由于办理入户和新身份证时间约8个月,请新生务必按时交齐材料。)
应交材料如下:①《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身份证(正反复印)复印件2份;③《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④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相片3张以及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须拍摄深圳市统一联网的身份证数码相片,领取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拍摄地点如下:①学生宿舍区凌霄斋一楼②学生宿舍区篷莱客舍一楼保卫部户证室③西南区雨巷一条街云鸥图文摄影)。
●深圳市新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华侨与港澳台地区学生、新疆自治区的少数民族预科生、新疆喀什地区定向生,以及陕西、甘肃、河北、山西、湖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10个省(自治区)的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定向生不迁移户口。
2.迁移党团组织关系。
中共党员新生须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外党员新生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处需写“深圳市委组织部”,省内党员新生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处需写“深圳大学党委组织部”,入学报到时请交到所属学院。(深圳大学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55-26558625,26733250)。
共青团员新生须开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单位需写深圳大学,入学报到时请交到所属学院。(深圳大学团委联系电话:0755-26535434)。
3.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市、县招生办或所在中学领取个人档案,并在入学报到时交到所属学院。(档案袋应封口并加盖公章;由当地省、市招生办统一邮寄档案的新生无需办理。)如果考生档案是由学校或当地招生办寄出,请寄到“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学生部档案室,邮编:518060”。
4.广东省新生须办理《广东省公民兵役证》。凡广东省籍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24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到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进行兵役登记并办理《广东省公民兵役征》。新生在入学报到时交验原件,所属学院留存复印件。
5.准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0张。
二、报到
1.报到日期:2013年9月7日(周六)(深圳市以外新生报到)
2013年9月8日(周日)(深圳市新生报到)
其中,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文学院和传播学院的深圳市新生将按科类分成上下午两个时间段来校报到,9月8日上午为理科新生报到时间,下午为文科新生报到时间。
注:为保证新生报到工作的顺利进行,务请各位新生和家长按照规定时间来校报到。
2.报到时间:上午8:00至下午18:00
3.报到地点:深圳大学南区运动场(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南门旁)
4.报到流程和接站安排:详见《深圳大学2013级新生报到温馨提示》。
5.校园地图:请登陆http://zsb.szu.edu.cn/154
三、入学费用
1.学杂费(含学费、住宿费和军训费)。
缴费标准请见附表《深圳大学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收费情况一览表》
2.其它自备费用:
●伙食费每月约600元;
●水、电费按每学期学生实际使用额度付费;
●第一年教材费约需300元;
●深圳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费用约220元/人/年(最后缴费标准以当年深圳市社保局公布的金额为准),首次参保制卡工本费20元/人。
●身份证照相费25元(一版9张)或30元(两版18张)。
3.华侨与港澳台地区学生各项收费标准及自备费用标准同上。
4.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由学校全额资助学费(新生须按规定先缴交学费,入学后统一返还)。
四、缴交学杂费办法
新生须参照附表《深圳大学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收费情况一览表》,对应本人预缴学杂费标准,在我校发出的校园卡里存入足够金额,由深圳平安银行按考生实际缴费标准统一收取应缴学杂费,具体缴费办法详见《深圳大学学生缴费须知》。
注:①请各位新生准备身份证(正反面)A4复印件1份并签上自己的姓名,开学报到时统一交到所属学院注册点。
②因学校委托银行统一扣收学费,请放弃深圳大学录取的新生,勿往校园卡银行账户内存钱。
五、申请助学贷款
国家关于学生的政策性助学贷款分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每年6000元。学校可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但目前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相对繁杂、审核严格、审批期限长,建议新生在入学前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如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请新生在来校前准备如下资料:
1.《深圳大学201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需由生源地县(区)级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高考成绩单复印件;
3.新生本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4.新生父母亲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复印件用A4纸复印,户口本和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分别复印,且同一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名字必须一致,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②凡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校园卡内的金额请勿超过应缴学费和军训费的总和,以免银行作为学杂费自动扣款,入学时请在新生报到现场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六、体格复查
新生办理报到后,即到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复查,或先领取体检时间安排表,在规定时间
内进行体格复查(常规项目检查免费,但如发现异常情况需做特殊检查或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检查的,有关费用须由新生自理。),抽血化验不需要空腹。体检时,请带上本人校园卡和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体检时间:2013年9月7日—1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校医院咨询电话0755-26537182,26534711)
七、迎新周、开学典礼、军事训练、开始上课时间
1.迎新周:2013年9月7日—9月13日
(安排入学教育、体检、体质和英语水平测试等有关活动)
2.开学典礼:2013年9月13日(星期五)
3.入学教育:2013年9月9日—9月13日
4.体质测试:具体时间由体育部另行通知和统一安排。
5.英语水平测试:2013年9月12日(星期四中午)
6.军事训练(含军事理论课):2013年9月14日—9月23日
7.选课时间:2013年9月9日—9月13日(课程预选)
2013年9月25日—10月9日(选课确认)
8.开始上课:2013年9月25日(星期三)
八、特别提示
1.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来校报到的新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到日期前,向深圳大学教务部提交本人书面报告及所在街道、乡镇(或原单位)的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须经教务部批准,假期一般不超过一周。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后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教务部学籍室咨询电话:0755-26536174,办公地点:办公楼219-5室)
2.学校已在新生的校园卡内预充了人民币20元,新生报到当天,可凭校园卡到学校的任何一间学生食堂刷卡用餐。
3.为确保宿舍内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深圳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宿舍禁止使用或存放煮食(煮水)类设备、电冰箱和洗衣机等电器。请勿携带大功率电器入住宿舍。
4.为保证校内交通安全,禁止学生在校内驾驶机动车辆,禁止使用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电话:
部门 | 电话(0755) | 地址 |
招生就业办 | 26536235 | 师范学院A座办公区413室 |
学生会(接站安排) | 26733126,26537121 | 学生活动中心 |
保卫部户证室(户口迁移) | 26534963 | 学生宿舍区篷莱客舍一楼 |
学生部(助学贷款政策) | 26537142 | 行政办公楼六楼 |
校医院(新生体检) | 26537182,26534711 | 校医院 |
教务部学籍室 | 26536174 | 行政办公楼219-5室 |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 26537141 | 凌霄斋112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