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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59:03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或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3年继续面向贵州省进行自主选拔招生录取。其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教务处、纪检监察、招生办公室等组成的自主选拔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审查、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施过程。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3年贵州大学在贵州省范围内实施自主选拔招生,招生计划100名,文理科计划各占50%。该计划列入预留计划中,不占用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文理科计划。自主选拔专业考生,可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在同科类中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艺术、体育专业除外)。

    三、报名条件

  具有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思想品德好、创新能力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或文学、电子等不同学科省级以上大赛、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2、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学科培养潜质和创新才能,其中某一学科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者。

  四、报名及相关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月5日—2013年2月4日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1张。

  (2)《贵州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一份;高三语数外三科全省统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年级综合素质评价表各一份(须加盖学校公章)。

  (3)各类获奖证书、有关作品原件的复印件一份(现场报到时须送原件审查)。

    (4)考生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本人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贵州大学后的打算。800字以内,请用钢笔书写)。学校推荐(含重点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材料。
 
    3、报名办法:登录贵州大学本、专科招生网(http://rso.gzu.edu.cn),进入“特殊类别报名系统(http://210.40.3.57:9527/login.actio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打印《贵州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报名申请表》,申请表交就读学校盖章后,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并特快寄至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所交申请材料及复印件学校概不退还,请考生注意留存)。报名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13年2月11日(以邮戳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4、报名费:报名收费标准,按照贵州省物价部门审核批准标准为200元/生,考生到学校现场缴纳。

  5、材料审查:贵州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对材料初审后,提交学校自主选拔招生领导小组审定,于2013年2月16日前在贵州大学本、专科招生网上公布可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初审,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五、测试与初选(学校测试只进行面试,不笔试。)

    1、面试时间:3月1日(周五)现场报到确认。3月2-3日(周六、周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在公布面试名单时一并公布。

    2、面试方式:考生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为个人陈述、抽答题,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特长、综合素质、逻辑推理能力、思辨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50分。

    3、入围成绩划线:面试后入围成绩的划线办法为考生面试成绩占50%,考生高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水平全省统考成绩之和的50%。根据考生最后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数1:2以内的比例,分科类划定入围分数线。

    4、面试合格考生的确定:学校自主选拔招生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于3月20日前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同时寄送学生所在中学公示,报贵州省考试院进行公示。学校将再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并于4月15日前报送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成为贵州大学自主选拔面试最终合格考生。

    六、录取原则

    1、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认定的考生,其高考总分(含省政策加分,下同)达到贵州省一本最低投档控制线,且填报贵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由学校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对学科特长等表现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入选考生,学校可根据对其高考成绩要求及实考成绩,决定是否向省招生考试院提出破格投档申请,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可予以录取。

    2、进档专业安排。达到一本线的考生,可在学校同科类专业中任选专业;破格录取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学科特长确定专业录取。

    3、凡被我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进校的学生,进校后可择优选送到浙江大学等学校进行不少于一年的交换学习。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3、所在中学及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292075、8292496传真:8292075

  监督投诉电话:0851-8292013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55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