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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自主招生 江苏6省属高校不再有书面文化考试

时间:2017-09-22 18:58:48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昨天,江苏省教育厅出台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据悉,    2013年江苏开展自主选拔录取的高校共有16所,其中根据教育部规定,10所高校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自主招生,分别为: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南大学、苏州大学。

    此外,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6所省属高校可在江苏省内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

    中学推荐生:名单公示不少于两周

    《通知》规定,中学向试点高校推荐申请自主选拔录取考生时,应事先制订并公开推荐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择优推荐,在校内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两周。

    符合试点高校自主选拔推荐条件的考生,由所在中学或考生本人向试点高校准确提供其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同时,申请考生应提交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6所省属高校——

    不再组织书面文化考试

    自主招生究竟如何选拔人才?《通知》要求:对于南大、东大等10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的高校,鼓励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者专家面试为主等方式进行相关考核,有条件的高校可逐步开展远程网上测评。

    而对于南师大等6所省属改革试点高校,要注重对学生特殊才能和发展潜力的发现和考查。学业成绩方面:应更加注重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辅以高中阶段平时成绩、高考成绩,不再以各校独立或联考的方式组织书面的文化考试。对有特殊才能、突出成绩或有发展潜力的考生,以面试、综合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查和选拔。

    面试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其中,对于面试环节,《通知》规定每组面试专家评委的人数应在5人以上,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核时间应安排在2013年春节法定假日之后,以免干扰和影响中学正常教学秩序。

    试点高校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按照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的适当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最高不超过200%)择优提出候选考生。

    《通知》同时规定,在确定拟参加本校考核的考生时,高校应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考生、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向农村地区中学适当倾斜,并合理控制参加本校考核的学生数量。

    《通知》并且要求,对入选考生的信息,考生所在中学和试点高校应分别在其网站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中学公示的考生信息须保留至当年8月底,高校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人数不超本校本一计划数5%

    在录取方面,江苏省文科类、理科类高考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南师大等6所省属改革试点高校,可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在面试或综合测试的基础上,结合考生高考成绩,采取高考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对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择优录取。

    不采用加权综合评价方式择优录取的省属试点高校,其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原则上应在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上录取;对少数具有特殊才能、突出成绩或创新潜质的优秀考生,由专家实名推荐,经过有关高校专家委员会测评,并报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可在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0分(含)内录取;个别特别优秀的考生,经批准,文化要求可放宽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的10所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南京师范大学等6所省属改革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明年4月20日起“预确认”

    2013年4月20日至30日,考生登录江苏省高考志愿信息网(http://gkzy.jseea.cn)对本人自主选拔录取志愿信息进行预确认,打印出《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由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确认后上交考生所在中学。

    考生只能选择一所试点高校预确认自主选拔录取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确认试点高校志愿,即视为放弃该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通知》同时明确了对于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的处罚措施。对于有关高校,特别是存在举办或参与组织辅导(培训)班、收取与录取挂钩的费用等行为的,或违规招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一律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资格,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并对高校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

    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将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通讯员 沈考宣金陵晚报记者 刘蓉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