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0日 美术类统考
2016年1月15日-19日 音乐类统考
新疆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下称专业统考)将分别于2015年12月20日、2016年1月15日-19日进行。
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本地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具体时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专业统考报名工作12月10日截止,逾期不予补报。
按照专业统考要求,凡参加专业统考的考生须获得我区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后可持所在中学的介绍信和二代身份证到当地招办报名,报名时考生本人 须到场进行电子信息采集、领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报考证》(下称《报考证》),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 证》和二代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前信息确认并参加专业统考。
美术类专业统考2015年12月18日-19日报名信息现场确认,12月20日考试。全区共设3个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考点:乌鲁木齐市:新疆师范 大学(昆仑校区);奎屯市:奎屯市第八中学;喀什: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设在喀什地区招生办,考点设在喀什市第十小学。考生可到所划分的考区考点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考试。
音乐类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理论、音乐表演等考核要求的音乐类专业)统考2016年1月12日-13日报名信息现场确认,1月15日-19日考试。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及考点统一设在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报考“木卡姆演唱”、“木卡姆与麦西来甫研究方向”专业的考生不参加自治区音乐类统一考 试,直接参加相关院校组织的校考;蒙语言、柯语言音乐类考生只参加自治区音乐类统考的面试,不参加笔试;其它艺术类专业我区仍暂不组织统考,考生可直接参 加相关专业的校考。
新疆2016年音乐类专业统考相关内容进一步优化,主要有两点:一是基本乐科项目考试内容新增音乐知识,同时对基本乐科各测试项目分值比例进行了调整,其中,乐理70分,视唱20分,音乐知识10分。音乐知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并与乐理试卷同卷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
二是相关考试要求进一步规范。音乐表演专业现场考试要求为:演唱歌剧咏叹调时允许钢琴伴奏,需考生提供五线谱歌谱一份,其他曲目为清唱,不得带伴 奏;视唱考试面试环节要求:现场抽取2条视唱条目,每条曲目长度为8-16小节,音域为g-e2。一条有2分钟左右的准备时间视,另一条要求随机抽取后直 接进行视唱;作曲与作曲理论专业考试要求:加试科目作品演奏不得超过5分钟。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特别提醒:我区2016年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试大纲等相关内容已在新疆招生网站 (http://www.xjzk.gov.cn)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了解相关详细要求。考生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均须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才能报 考相应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双语班考生自2015年起,文科综合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的双语文科班考生(模式一)只能报考民语言招生计划的艺术 类院校志愿;其他双语班考生均可填报双语班招生计划的艺术类院校志愿,不可填报汉语言、民语言和民考汉招生计划的艺术类院校志愿,否则,所填报的志愿为无效志愿。
如同时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它批次非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填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并参加普通高考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