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日在即,朝阳法院通报了七年来未成年人涉毒案件,25名被告人中超1/3为具有模特、歌厅员工身份的女孩。而酒吧、网络社交软件促使未成年人涉毒渐深。
25名未成年被告人4人为在校生
朝阳法院介绍,从2007年至今,该院共审结未成年涉及贩卖毒品罪案件20起、容留他人吸毒罪4起。其中,未成年被告人25人,4人案发时分别就读于职高、艺校、私立高中。
25名未成年被告人中超1/3系女生,多在歌厅、酒吧工作或担任模特。法官介绍,这一数据明显高于一般刑事案件女性被告人所占的比重(10%)。在4起容留他人吸毒的案件中,9名女性被告人年龄均在17周岁左右,因做平面模特等工作,日常接触人员相对混杂。因此模特、酒吧员工群体成为了涉毒犯罪的高危人员。
未成年人熟悉网络成涉毒案“主角”
法院调研发现,2013年以前,超过半数的涉毒案件中有成年人的参与,未成年被告人在案件中大多充当“马仔”,并不掌握毒品的来源以及上下线的联系,只是以未成年身份掩人耳目,进行接头交易。但近两年,QQ、手机陌陌、微信等网络社交软件逐渐成为新型毒品购销渠道,快递运输也为购销毒品提供便利,使得对网络应用极为敏锐的青少年逐渐掌握了毒品来源和购销链条,成为涉毒案的“主角”。
法官介绍,2013年以前审结的涉毒案中,未成年被告人大多来自经济不发达省份和不完整家庭,犯罪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利益驱使。但2013年起,京籍被告人逐渐增多,个别的家庭经济条件相当优越,出于好奇或寻求刺激等接触毒品,大麻成吸毒新宠。
个案
艺校生网上建贩毒平台
东东(化名)案发时系北京某艺校在校生。一次偶然机会,他发现有陌生人的QQ签名写着可提供“hush”(大麻的一种)。出于好奇,他和该人联系,并以200元一克的价格、通过快递购得6克大麻。随后,东东将个人的网上信息修改成了“可提供hush”,不久,便有人主动联系他购买,出价300元每克。东东出售3克并赚取了300元的差价。此后,尝到了甜头的东东,多次从网上购买毒品,通过微信等联系买主、贩毒,直至被警方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