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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考试科目及分值

时间:2017-09-22 18:30:35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一)音乐类专业(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

  1.音乐学专业:分声乐主项和器乐主项,考生任选一项考试。

  (1)声乐主项: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声乐(120分);器乐(80分)。

  (2)器乐主项: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器乐(120分);声乐(80分)。

  要求:选择声乐主项的考生,声乐准备三首曲目,自选一首,另外两首抽签一首考试;器乐自选一首曲目考试。选择器乐主项的考生,器乐准备三首曲目,自选一首,另外两首抽签一首考试;声乐自选一首曲目考试。所使用的乐器仅限于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以及钢琴、手风琴;不允许使用以下乐器:吉他、口琴、葫芦丝、架子鼓和电声乐器。

  2.音乐表演专业:

  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特长展示(声乐或器乐,考生任选一项考试,160分)。

  要求:声乐或器乐准备三首曲目,自选一首,另外两首抽签一首考试。选择器乐的考生,所使用的乐器仅限于以下11种: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单簧管、萨克斯、长笛、长号、二胡、琵琶、古筝和扬琴。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笔试(文艺影视常识、影视作品分析与命题故事创作)(150分);

  特长展示(声乐、器乐、舞蹈、表演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可无伴奏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50分);

  朗读与即兴评述(按照试题进行朗读,根据背景资料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时间3分钟以内)(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