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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第22届NOIP信息学竞赛复赛名额分配方案

时间:2017-09-22 18:19:40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12月8日,中国计算机学会公布了2016年NOIP复赛名额分配方案,按照惯例,提高组和普及组分开来进行。

中国计算机学会CCF NOI竞赛委员会、科学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了NOIP2016复赛获奖分数线及获奖名额分配方案。

提高组一等奖名额分配方案

提高组一等奖全国基准分数线:200分

CCFNOIP2016复赛(提高组)省赛区一等奖名额由两部分组成,A:根据复赛人数和省平均分(占90%)计算;B:根据初赛人数(占10%)计算。计算规则如下:

1.确定全国基准分数线、拟获奖率为20%,根据各省复赛提高组人数Q、平均分R,一个省可获名额为A:

A=((省复赛平均分R-全国基准分数线)×0.1%+20%)×省复赛提高组人数Q

注:0.1%为比例因子(省平均分与全国基准线之差,每增加10分,获奖率增加1%);

2.根据省初赛人数P,可计算一个省获得名额B:

(1).0

(2).P≥5000时,每增加2000人,增加1个名额;

注:S为拟获奖人数,定义为1600;

以上A、B之和为各省复赛提高组一等奖参考名额,科学委员会、竞赛委员会根据各省竞赛成绩、获奖人数及获奖比例适当调整。调整的原则是:高于获奖基准线的省份适当上调获奖名额,低于获奖基准线的省份适当下调获奖名额。

说明:

1.初赛人数、复赛人数按实际参赛选手(零分者包括在内)计算;

2.初中选手和高中选手参加同一组别的竞赛,同样获奖;

3.高中阶段在历年NOIP中获得复赛提高组一等奖的选手或历年集训队选手不占各省获奖名额;

提高组二等奖名额分配方案

提高组二等奖全国基准分数线:135分

1.提高组一等奖获奖分数线位于基准分数线200分(含)以上的省份,200分以上未获一等奖者均可获二等奖;

2.对于200分(含)以上选手不足50%的省份,分数位于该省前60%且不低于135分的选手可获二等奖;

3.一等奖分数线位于基准分数线以上的省份,二等奖分数线的划定原则为不超过一等奖获奖比例加40%;

4.对于一等奖分数线低于基准分数线的省,分数位于该省前50%且不低于其一等奖分数线减100分的选手可获二等奖;

提高组三等奖名额分配方案

1.提高组一等奖在基准分数线(含)200分以上的省份,100分(含)以上未获一二等奖的选手,均可获三等奖。

2.一等奖分数线低于全国基准分数线的省份,不设三等奖;

普及组一等奖名额分配方案

普及组一等奖全国基准分数线:165分

NOIP2016复赛普及组一等奖名额分配方案同提高组一等奖计算方式。

普及组二等奖名额分配方案

普及组二等奖全国基准分数线:100分

1.165分(含)以上未获一等奖者均可获二等奖。

2.对于165分(含)以上选手不足50%的省份,分数位于该省前65%且不低于100分的选手均可获二等奖;

3.一等奖分数线在基准分数线以上的省份,二等奖分数线的划定原则为不超过一等奖获奖比例加40%;

普及组三等奖名额分配方案

1.普及组一等奖分数线位于全国基准分数线(含)165分以上的省份,80分(含)以上未获一二等奖的选手,均可获三等奖。

2.一等奖获奖分数线低于全国基准分数线的省份,不设三等奖;

NOI各省组织单位根据上述提高组二三等奖、普及组二三等奖获奖规则,确定本省获奖分数线及获奖选手名单,于12 9 17:00 上报CCF 。

此公告。

中国计算机学会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