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至28日,今年高考生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工作。根据规定,申请体育加分的考生需要领取《普通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登记表》,再到所在学校与当地县级体育主管部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所有申请加分的考生均须参加认定或测试,认定或测试未通过的考生不能加分。非应届毕业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认定测试。
那么,今年哪些考生可以申请加分呢——
认定测定对象有这些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正式公布的《2012年浙江高校招生体育项目加分测试通知》,认定对象为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得前六名以及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证书,或是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应届考生。
其中,国际重大比赛和全国体育大会取个人前6名,其他全国重大比赛(不包括全国分区赛)取个人前3名,全省重要比赛取个人第1名且需同时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
测试对象是除认定对象外,在其他全国性比赛中获得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运动、无线电测向、无线电通信、电子制作、航海(建筑)模型、航空航天模型、车辆模型、藤球、健美操、艺术体操、体操、举重、拳击、柔道、摔跤、跆拳道、射击、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水上运动、武术等项目前六名,或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应届考生。
今年仍有部分考生可享受“三模三电”(航海建筑模型、航空航天模型、车辆模型与无线电测向、无线电通信、电子制作)加分。作为过渡,在2010年1月6日前,除规定范围以外,已在列入国家体育总局年度竞赛计划赛事中获得相应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考生,仍有申请加分的资格。2010年1月6日后,除规定范围以外,获奖获证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在2010年12月31日以后获得各项目奖项者,体育类高考加分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项目,执行加分的赛事共30项,省级赛事12项,国际、全国赛事有18项。
认定、测试对象参加的比赛必须是国家、省和地市体育部门计划内赛事,非计划内赛事无认定、测试资格。
认定测试于4月底举行
考生资格经审查后,重大国际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的获奖获证者,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体育局进行统一认定,其他获奖获证者由省体育局会同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测试。
符合测试条件的考生凭“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号”、身份证于4月28日到指定测试点领取《准考证》、缴纳报考费,了解本人参加项目的具体测试时间、场地安排等情况,按规定要求参加测试。测试时间为4月29日至30日,各项目测试内容和要求届时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和省体育局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