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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2011年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7-09-23 16:47:12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广东:关于2011年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
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粤教考[2008]28号文)和《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教考[2008]33号文)的有关要求,从2011年起,所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往届生)必须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符合录取要求,高校才能录取。为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的工作,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参照体育类专业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现就上述特殊类型招生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广东生源的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的具体要求是:

  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

  二、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必须在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时认真向考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各有关高等学校(特别是省外高校)在接受我省生源考生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时,必须严格审核学业水平考试的相关要求,不得接受学业水平考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报名,不得录取学业水平考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

  四、凡未获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要求成绩等级的考生,可于2010年12月20日至26日高考报名期间向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参加2011年1月份或2011年6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申请,报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后安排考试。

  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