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项目
田径、女子篮球
二、 报名条件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均可报名。
1、应届高中毕业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材料: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者不得报名)、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近两年竞赛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要求:第一次测试对考生高考科类不限;第二次测试除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外,其他省区只招收理科生,文科考生不可报考。
3、报名时间:
田径:
第一次测试: 2006年10月14日14:00-17:30
第二次测试:2007年4月7日14:00-17:30
女蓝:
第一次测试:2006年11月11日14:00-17:30
第二次测试:2007年3月31日14:00-17:30
4、报名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刘长春体育馆新闻发布中心
四、测试时间
田径:
第一次测试:2006年10月15日
第二次测试:2007年4月8日
女蓝:
第一次测试:2006年11月12日
第二次测试:2007年4月1日
五、录取原则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将报生源所在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上述部门对考生资格集中公示,我校也将在本网站予以公示。
2、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不含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将根据其运动成绩,在录取时分别在考生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或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以上予以录取。
3、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并通过我校的体育测试和文化课考核者,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予以录取。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大连理工大学体育教学部办公室(刘长春体育馆内)
咨询电话: 体教部:0411―84708580、84708586
招生办:0411―84708221
联 系 人: 杨佳宁、曹 平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大连理工大学体育教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