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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07年普高体育专业招生统一报考通知

时间:2017-09-23 16:45:01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省农垦、森工总局及各管理局招考办:

  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200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

  2、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所在地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参加报名。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黑招委《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审查的规定》中关于户籍、学籍规定的。

  二、报名条件的审查

  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审查,各中学集体报名工作的审查,县(市、区)招考办应有专人负责,防止不符合规定的考生报名。要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异议者由市(行署)级招考办负责审定。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为2006年 11月20日至1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2、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负责组织报名,其他考生凭户口、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单位介绍信直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在外补习及训练比赛的考生一律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3、报名时考生缴纳文化课考试费120元,术科报名考试费135元。

  四、考生报名信息的采集、处理

  1、考生报名信息的采集按我办《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2、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后签字确认。

  3、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招考办将考生报名信息(包括所报专项)汇总后报盘到市(行署)招考办,市(行署)招考办汇总后再将报名信息光盘于2006年12月15日前送交我办普招处。

  4、我办汇总全省考生信息后,于2006年 12月20日前先将打印参加冰雪项目考试考生准考证的软件发给各市(行署)招考办。各市(行署)招考办应于2006年12月20日前将打印出的冰雪项目考生的准考证发给考生。参加其余项目考试的考生准考证软件于2007年4月10日前发给市(行署)招考办,市(行署)招考办于2007年4月20日前将准考证打印发给考生。

  五、术科考试项目及时间

  1、今年我省的体育类术科考试科目分为体能三项(100米、铅球、二级蛙跳)和专项,取消去年体能测试中的800米跑。体能三项各占20分,专项占40分,总分为100分。

  2、2007年体育类术科考试的项目有: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滑冰(500米、1000米、1500米大道及500米短道)、高山大回转滑雪、100米蝶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田径中有: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3、各专项的评分标准于2006年11月15日前在黑龙江龙招信息港(www.lzk.hl.cn)上公布。

  4、报考冰雪项目的考生于2007年1月12日到省招考办(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报到,1月13日由省招考办统一安排考试地点进行专项考试。其余各项目的专项和体能测试时间为2007年5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