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2003〕2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我校将通过"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在2007年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
一、选拔标准和报名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者,或获得以上二个学科省级三等奖者;
3、其他具有突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各方面均表现优秀的学生(文艺、体育特长除外);
二、招生计划
总招生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各省招生规模控制在本省上一年度招生计划的5%-8%以内,纳入学校预留计划中。
三、推荐程序及录取原则
1、学生须由所在中学推荐。
2、推荐学生可以从北京邮电大学网上下载《北京邮电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逐项填写后,经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随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论文等装订成册(A4标准),在12月15日之前寄至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6)。(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于12月下旬在我校网上公布;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学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要进行考试。考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由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五所高校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如同一考生报考以上五所高校中的两所(或两所)以上,考生须参加上午笔试所在地高校的面试,其他高校视情况承认其笔试、面试成绩。
3、专家评审组根据考试结果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4、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后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5、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考生应在我校在本省公布的同科类招生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分数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成绩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享有更加优惠的录取政策。安排专业时将结合入选学生的高考成绩、特长和填报的专业志愿予以考虑;若高考总分达到我校录取线,学生将享受10分加分安排专业。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六、报名及考试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12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建议将推荐材料以特快专递寄至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6)。
复试时间:初审合格学生方可参加1月13、14日复试(请随时关注我校网上自主选拔录取复试通知)。
招生网址:www.bupt.edu.cn 咨询电话:(010)62282045
电子信箱:zsb@bupt.edu.cn
七、本方案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出台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送地址如下: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十号 邮编:100876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陈老师 收
电话:010-62282045
电话:010-62282045 传真:010-6228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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