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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省仅四类考生具有保送资格

时间:2017-09-22 18:04:31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记者从湖北省招办获悉,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我省2014年起对高考保送生政策进行调整,享受高考保送的考生人数将骤减,有教育人士称,此举是在往教育公平的道路上迈进。

  2014年起,我省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有四类: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参加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中高中阶段连续就读、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武汉外国语学校推荐限额为150人;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符合公安部、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公安英烈子女。

  按照要求,有关高校要组织保送生文化测试及相关考核,面试过程须全程录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严格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并公示。高校综合考核须于3月20日前结束。符合保送条件的公安英烈子女须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