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天才”亮出绿灯,对“天才”网开一面进行录取,这对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而言,意义非同寻常。这种招生办法与以往仅靠分数选拔的招生手段相比,确实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但关键是,即便用学校自主招生的办法,对“天才”式的创新型人才亮绿灯,如果“天才”的认定标准不科学、认定方法不得当,那么所谓的“天才”录取办法难免会重新陷入一种被异化的混乱之中。
按照南开学校的规定,凡申请南开大学自主招生的学生,除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全面发展外,还应具有一定的特殊才能和科技创新能力,比如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的学生;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优异成绩者;具有文学、语言方面的特殊才能,并在全国竞赛(“新概念”作文大赛获一等奖和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中的获奖者等。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想象,后奥林匹克竞赛必定空前火热,各种科技发明竞赛和比赛等必然得到家长和学生的热捧。而过热的奥赛和学科竞赛对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和素质全面提高的不利影响,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同时,如果这些所谓的比赛以及获奖证明成为学生进入大学殿堂的杠杆,那么必然只会引发人们对类似比赛的病态关注,这些掌握着比赛评奖和资格认定的机构,也将重新成为人们公关的对象。
更让人担心的是,所谓的“天才”的标准完全是由大学自己认定的,这种所谓的认定,也将成为一些私下交易的新突破口。如果学校想招哪个学生,那么只要这个学生具备学校需要的或者指定的“天才”标准以及所谓的证明,不就成事了吗?
所以,如果对于“天才”的认定标准不科学,那么即便看起来是对创新型人才培养利好的政策,最终也只会成为导致阴暗交易、破坏招生公平、公正、透明的新歧路,最终使“天才”的认定成为一种暗度不法招生交易的“陈仓”。
什么是最科学的“天才”?这个标准复杂也简单。那就是科学、真实地具备某些特殊才能和专长。在这些范畴中,离不开科学的测试,这种测试包括奥赛、专业竞赛等,但这只是一个基础,更重要的是除了这些证书和比赛结果证明之外,还要看其平时的“天才”表现。也就是说,一个中学生是不是“天才”,估计只有平时的表现才是最好的证明。而对这些平时的“天才表现”最具有发言权的,不仅仅是老师、偶尔的比赛和几张证书,更多的是天才的朋友和同学们的意见。所以,要想证明某个学生是否是“天才”或者是否符合自主招生“天才”的标准,关键还要看这个“天才”所处的环境中的众多个体的反映。也就是说,在科学测试的基础上,最重要的就是“天才”学习成长环境中师生的评价和反响。因此,在认定“天才”的过程中,公开公示和公开接受师生的评价和反馈,才是必不可少的保证。这不仅是对“天才”标准的负责,更是维护招生公开、公正、公平的负责。也只有这样,才不会出现因为“天才”认定而坏了招生秩序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