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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严禁高校以保送生形式录取未经考核的考生

时间:2017-09-22 18:33:21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该省已启动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其中,明确提出在保送生录取中,严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违规录取未经本校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的考生;严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将成都外国语学校推荐的保送生,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据悉,具备保送资格的考生有以下五类: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成都外国语学校向高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的公安英烈子女以及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

四川省要求,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成都外国语学校须制订出《2016年成都外国语学校外语类保送预备生推选办法》,经四川省审核备案后在本校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若具有推荐保送资格学生放弃保送资格,不得再递补增加其他学生。

同时,严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违规录取未经本校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的考生。根据程序,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向所在中学或部门提出申请。中学或部门将申请保送考生的关键信息审核确认公示后,逐级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经多级公示无异议后,参加有关高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高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和选拔要求,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同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根据安排,四川所有被高校拟录取的保送生须于4月8日前填报志愿,4月20日-30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对所有拟录取保送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并将保送生录取新生名册寄发相关高校。